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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做好2020年“新生圆梦助学计划”工作的通知

      时间:2020年10月13日 15:04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 各系部:

     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,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,帮助学生圆梦大学,实现人生梦想,根据我院“新生圆梦助学计划”实施办法,现将2020年“新生圆梦助学计划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系部认真做好初评工作。

      一、资助对象

     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新生(享受国家学费减免的学生除外)。已获得“新生圆梦助学计划”资助的学生不能再申报当年的校内学费减免。

      二、资助标准

      全额资助大一学年的学费、住宿费,并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/人。

      三、申请条件

      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
      (二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:

      1.孤儿、烈士子女、残疾军人子女、特困供养学生、重度残疾学生(1-4度)、父母双方重度残疾(1-4级)。

      2.父母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,需自行承担高额治疗费用,严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,无力支付学费。

      3.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事件,造成父母重度伤残、死亡(失踪)或财产重大损失,无力支付学费。

      4.其它情况导致无力支付学费的。

      四、申报评审

      符合条件的2020级学生于10月13日至10月18日期间登录“学生管理综合服务系统”(简称学工系统)点击“助学金”模块,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。

      各系部要对学生申请信息多方式核实,与家长及时沟通,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现状,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初评,初评结果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,将复核意见提交院认定(评审)领导小组评审,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评审结果。

      五、材料报送

      提交材料:《银河yh8858com“新生圆梦助学计划”申请表》及学生自愿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(纸质版)

      报送时间:2020年10月21日前

      六、相关要求

      1.各系要高度重视,密切关注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请相应资助,确保学生安心完成学业。

      2.各系要加强对获得“新生圆梦助学计划”资助学生的管理和教育。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申请或受助资格,追回受助资金,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,分别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。

      银河yh8858com学生工作处

      2020年10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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